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邮编:255030 邮箱:zbldjxxzx@sina.com
电话:0533- 12333 网址:http://sdzb.hrss.gov.cn
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简介:1986年8月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全市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等等。
地址: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
邮编: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3880
区县保险处联系电话
张店区劳动保险分处:0533-2181343
博山区劳动保险分处:0533-4185752
淄川区劳动保险分处:0533-5181055
周村区劳动保险分处:0533-6181119
临淄区劳动保险分处:0533-7161960
桓台县劳动保险分处:0533-8185263
高青县劳动保险分处:0533-6962390
沂源县劳动保险分处:0533-3241610
高新区劳动保险分处:0533-3585178
淄博市养老保险政策
关于淄博市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淄博市养老金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为止。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从1995年起(这个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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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
据悉,最近淄博市出台了养老保险新政策,最令人关注的是新政策中下岗失业职工可以续接养老保险。那具体是情况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吧!详情请见下文。
在新政策中下岗失业职工可以续接养老保险,自谋职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与原单位签订养老保险代办协议,委托原单位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的缴费基数可按原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执行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淄博市养老保险新政策
省劳动保障部门下发的《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并针对淄博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淄博人参加养老保险有了最详尽的规定。
在新政策中最令人关注的是下岗失业职工可以续接养老保险,自谋职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与原单位签订养老保险代办协议,委托原单位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的缴费基数可按原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执行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对于企业职工退休时间,新的办法将正常退休与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区别对待,并将退休时间和养老金纳入统筹的时间适当分离。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超过正常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仍以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的时间计发养老保险金。确因工作需要按规定缓退的,需报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或缓退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退休时间从其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或缓退年龄之月起计算。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或缓退年龄后,单位未及时申报的,其养老金从单位正式申报的次月起纳入统筹。
查看全文>>关于淄博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事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策出台,虽然给广大市民跨省就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带来了便利。但依然有不少就业人员对于养老保险转移政策还不是很清楚,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山东淄博市养老保险的转移的程序是怎样的吧!相关内容请查看全文。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本市统筹范围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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