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职责:负责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编制;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管理。
地址:贵阳市都市路安厦大厦二楼
邮编:500003
电话:0851-5807318 5807318、5807428(传真) 5866940
贵阳市医疗保险政策
贵阳2016年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016年贵阳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大家都知道吗?现在就和医保小编一起来看看,了解下吧。由医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贵阳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详细标准。请大家仔细阅读,供大家参考使用。
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7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查看全文>>贵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新标准
贵阳城镇居民医保新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具体请阅读下文由医保小编整理。
一、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少年儿童、以及具有本市城镇中小学学籍的学生或在筑高校的大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4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为320元;
二、18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含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6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为320元;
三、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310元提高为350元;
四、18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430元提高为470元;
五、低收入老年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0元,政府补助由每人每年340元提高为380元。
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三无人员”,个人缴纳部分仍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
查看全文>>最新贵阳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贵阳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各位广大市民们,你们都清楚了解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至300%进行保底封顶。现在就让医保小编,带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贵阳市的居民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年限
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
注:医疗保险缴纳的年限只能累计到退休时才进行计算,不足15年也是需补齐的。
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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