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职责: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事业基金的征收、稽核与管理;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事业保险参保登记与扩面征缴工作。
地址:民主南路8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
邮编:454000 电话:0391-268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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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焦作市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
据医疗保险小编获悉,焦作市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参保居民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下面是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
参保对象: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的居民
据了解,参保对象包括三类:具有焦作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技校、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市区或各县市城区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在校学生;未获得焦作市城镇户籍,但在焦作市城镇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员。
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40元
与往年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焦作市对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
据了解,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其他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个人缴纳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个人缴纳14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其中,低收入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400元。
此外,持有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成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其居民医保费按前款相应标准由财政全额负担。
查看全文>>最新焦作市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指南
想要了解焦作市医疗保险的市民们,参保需要哪些手续?本文医疗保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焦作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及办理条件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新单位参保需要提供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参保申请表、参保登记表。
二、新增人员参保需要提供资料:劳动合同、派遣证、增人卡、调令及新参保人员档案、新增人员登记表(单位盖章)、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一张,人员信息Excel电子表格(报盘或发送至jfqyb@163.com)。
三、参保单位注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文书复印件、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文书复印件、破产单位需携带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的文书复印件。
四、参保职工中断提供材料:解除劳动合同书或本人辞职手续、减少人员登记表。
五、参保职工工作调动提供材料:转入地出具转移接续联系函、调令、医保手册、IC卡。
六、参保人员退休提供材料:退休审批表、在职转退休审批表、医保手册、IC卡。
查看全文>>焦作市医疗保险详细报销指南
据医疗保险小编了解,社会越来越进步,越来越多的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很多居民对于报销流程很模糊,小编整理了焦作市详细报销标准,供大家参考!
一、现场联网结算
现在大部分的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如:住院共花费5000元,报销3000元,患者只需缴纳2000元即可。此种报销较简便。
二、非现场联网结算
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发票(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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