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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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度洛阳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手续
最新洛阳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的承办部门是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洛阳市医疗保险参保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医保小编为你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请参阅下文。
据了解,《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是指居民家庭中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整体参保。
登记参保采取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入户调查、采集信息的办法进行。
在入户调查期间,居民应填写和提供下列资料:
(1)《洛阳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3)2.5厘米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学龄前儿童暂不提供);
查看全文>>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的居民们,都非常迫切的想知道报销标准是多少吧?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洛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供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洛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如下: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住院480元、第三次住院36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480元、第二次住院360元、第三次住院24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240元、第二次住院120元、第三次住院120元.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如下:
起付标准以上到10000元的,三级医院在职80%、退休85%;二级医院在职85%、退休90%;一级医院(含社区)在职90%、退休95%。10000元以上至起最高支付限额的,三级医院在职85%、退休87%;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2%;一级医院(含社区)在职95%、退休97%。
查看全文>>2016年颁发洛阳市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
医疗保险小编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了解到,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调整后的缴费时间从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合规合理自费项目纳入报销范围。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变化一:投保后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双保险”
新标准: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
各类学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被征地农民每人每年缴费40元;
18周岁以上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50元;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缴费90元;
低保和重残人员每人每年财政补助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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