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保险查询

西安市医疗保险政策

医保小编悉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关于转发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的通知》文件规定,为了使广大参保居民顺利缴纳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具体问题告知如下: 查看详情>>

西安市医疗保险新制度改革介绍

医疗保险小编悉知,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精神,为加快建立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步伐,西南医疗保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本文介绍了西安市制度改革新政策。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广大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并注意做好医疗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改革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根据我市财政、企业和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在今年内,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能够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现阶段我市经济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驻西安市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和费用筹集

全市范围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驻城区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纳入统筹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核定个人帐户的基数。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查看全文>>

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标准

医疗保险是很多市民都会接触到的问题,这是国家社保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那么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自然是市民想要了解的。医疗保险小编为市民们整理了西安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西安市各保险经办处文件通知,根据公布的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医疗保险2013年的交费基数标准按照2012年西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1元确定(低保:月平均缴费基数的60%为¥2293元,高限:月平均缴费基数的300%为¥11463元);

医疗保险金:

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

比例:9%(单位7%,个人2%)

另外: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 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查看全文>>

西安市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指南

各位需要办理西安市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西安市医疗保险报销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西安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具体请阅读参考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西安市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指南

一、参保

(一)携带资料

1、城镇居民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可不提供)

3、一寸红底彩照2张(6岁以下儿童提供亲子照)

4、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一张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