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工伤保险查询

黔西南州工伤保险政策

为响应国家的惠民政策,近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企业职工工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社会工伤保险的义务。同时,对现行的工伤保险缴费也做了适当的调整。现在,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介绍黔西南州工伤保险认定最新操作步骤

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如果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那么问题就来了,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办理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要到哪里办理呢?别着急,工伤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黔西南州工伤保险认定的办理手续流程,给大家分享。

介绍黔西南州工伤保险认定最新操作步骤

黔西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确诊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登记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起过30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参保登记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起过一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黔西南州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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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黔西南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部分)

小编整理了一份黔西南州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选取了部分内容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这三部分的条例法规。这几大部分在日常过程中会接触的比较多,尤其是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保障工伤人员的利益。

最新黔西南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部分)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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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黔西南州工伤保险的最新赔偿标准

近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制度》中明确说明了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工伤的伤残认定。下面,就跟随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6年黔西南州工伤保险的最新赔偿标准

黔西南州工亡赔偿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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