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毕节地区最新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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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可知道,如果要想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就必须得缴纳失业保险费,那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否像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呢?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有关毕节地区最新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以及失业保险其他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毕节地区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人单位(企、失业单位)按其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缴费基数最低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高出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根据以上方法计算,2015年度,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额为43.80元/月。

注:毕节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毕节地区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注意事项

缴费地址:七星关区麻园路社保大楼

办公时间:8:30-18:00

联系电话:0857-863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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