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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66号6层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335-3262688、3262639、326280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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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失业保险政策
2016年秦皇岛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当我们面临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来缓解失业带给我们的困境。那么当您在秦皇岛市购买了失业险后要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呢?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存在哪些问题呢?失业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秦皇岛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秦皇岛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秦皇岛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查看全文>>介绍2016年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新规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其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但是因为各地区经济情况不一样,其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也是不一样。同时缴费基数还会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变化。那么你知道目前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分别是多少吗?至于具体内容失业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详情请查看以下全文。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0.5%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505元,月平均工资为4375元,月平均工资60%为2625元,月平均工资300%为13125元。
参保单位申报上年度《参保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职工缴费基数后当年不变。
查看全文>>秦皇岛市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新政策
近日,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秦皇岛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秦皇岛失业保险新政策
我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自2016年3月1日起再次提高标准,这是自2008年以来第六次调整,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先的月人均750元调整到月人均824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4元。
此次涉及我市的调整分为三档九个标准,具体情况为:一档市区(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60元/月提高到9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3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月提高到870元/月;二档抚宁县、昌黎县、卢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2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0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
中间标准由原来的760元/月提高到840元/月;三档青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750元/月提高到8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640元/月提高到71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69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同时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的取暖补贴、求职补贴、丧葬费、抚恤金、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待遇也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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