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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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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失业保险政策
关于泰安市失业保险申领及发放标准的介绍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人员可在泰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科办理失业待遇领取的业务。具体需要的申领方法和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请参考下文详细内容。
泰安市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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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6年最新的失业保险政策方案
据小编了解到,为支持泰安市企业发展稳定企业职工岗位,使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最大化,保持就业形势的稳定。根据国家、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最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出台。
泰安市不裁员、少裁员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我市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确定从2015年起,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发放,全市预计支出6000余万元。
泰安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日,我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本次调整,我市由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的每人每月850元和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的每人每月8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新标准自7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我市连续八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全市将有8000余人补发金额140余万元。
查看全文>>泰安市失业保险登记证的办理详情
失业保险登记证办理范围和基本内容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程序以及办理的地点等等?相信很多人都会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为此失业保险小编专门从泰安市社会保障局收集到了相关内容。
泰安市失业登记管理
(一)失业登记的范围和基本内容
1、办理范围:泰安市驻泰城市属以上企业失业人员,市直管理的大中专毕业生(派遣期内除外),户籍在市属单位的新成长劳动力。
2、失业登记管理的基本内容: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失业时间及登记时间、失业原因、就业意愿、培训意向、学历及技能水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
(二)发放办理程序和办理地点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属市直管理的城镇人员,都应按规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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