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失业保险查询

太原市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下 查看详情>>

2016年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新标准

2016年太原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呢?近日太原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16年太原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新标准,下文失业保险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2016年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新标准

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缴费基数

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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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最新标准

  太原市失业保险制度为了保障太原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失业人员再次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失业保险基金应明确社会公共基金性质,理清失业保险与劳动市场的责任边界,从而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请详细阅读。

太原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最新标准

  太原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近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3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至0.5%。

  这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适用于全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费率降低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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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太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办事指南

据悉,太原市失业保险金是按太原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发放的。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险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太原市失业保险条例》,凡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文为大家介绍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的内容。

最新太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办事指南

太原失业保险金办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太原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太原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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