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失业保险查询

张掖市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小编从张掖市人社局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做好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相关规定,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 查看详情>>

张掖市2016年新出台的失业保险政策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条例》还对失业保险制定了2016年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张掖市2016年新出台的失业保险政策方案

张掖市失业保险支付稳岗补贴

春节临近,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张掖市甘州区首次为符合条件的张掖市金鼎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资金619072.87元。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本次发放稳岗补贴资金的企业经企业申请、相关部门复核、组织公示等程序,按照企业裁员率分三个档次发放不同比例的补贴。即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裁员率在2%和3%(含3%)之间、裁员率在3%和4%(含4%)之间,补贴比例分别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40%、30%,裁员率高于4%的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政策从2014年起执行到2020年底。

张掖市失业保险支付稳岗补贴

张掖市调整失业保险金

张掖市从今年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甘州区(三类地区)由851元/月上调至936元/月,民乐、山丹、肃南、临泽、高台5县(四类地区)由799元/月上调至879元/月。从7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新的标准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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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张掖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为贯彻落实省社保厅的要求,近日,张掖市社保局刑发了《张掖市社会失业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张掖市的社会失业保险缴费做出了一些调整。调整后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张掖市最新的缴费标准吧。

2016年张掖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张掖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张掖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按照目前依据全省社平工资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线2206元来计算,费率下调后,单位和个人每月应缴失业保险的最低金额都减少11.03元。进行抵缴。

张掖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6年张掖市失业保险调整后的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2009年5月更改为2%)。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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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张掖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标准及流程

为贯彻落实省社保厅的要求,近日,张掖市社保局刑发了《张掖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基金的义务。同时,对失业保险基金的领取也有相应的程和标准。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张掖市最新的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吧。

2016年张掖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标准及流程 

张掖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张掖市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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