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生育保险查询

凉山州生育保险政策

据生育保险小编了解到,凉山州市人社局为切实保障凉山州市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事业单位间生育费用的社会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政策。 查看详情>>

介绍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每个地方都有生育保险政策,但多少有一些条件还是不一样的,现在我们来看看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什么规定?其中享受生育待遇的,还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具体由生育保险小编整理。谢谢大家的浏览!

介绍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介绍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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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生育保险费率是按照国家规定筹集生育保险基金过程中,各参加保险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按照一定比值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凉山州生育保险缴费是怎么样的,生育保险费是怎么样征缴的呢?小编整理了具体的详情。

凉山州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凉山州生育保险缴费

(一)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当年实发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口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职工实发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高于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按州统一规定执行。

凉山州生育保险缴费地址、电话及上班时间

凉山州生育保险缴费地址、电话及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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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凉山州市生育保险政策

据生育保险小编了解到,凉山州市人社局为切实保障凉山州市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事业单位间生育费用的社会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政策。

介绍凉山州市生育保险政策

凉山州市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原则

生育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即统一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统一待遇计发标准;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调剂,风险共担、分级负责的原则。

凉山州市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标准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当年实发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口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职工实发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高于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凉山州市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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