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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铜仁地区铜仁市解放路
电话:0856-5321116
网址:http://www.trsrzs.gov.cn/
铜仁地区生育保险政策
介绍铜仁地区生育保险政策
铜仁地区现在对生育保险体系建设越来越完善,小编整理了最新出台的政策,包括铜仁市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生育补助金新规定、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重新规范三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大家阅读下文来了解。
铜仁地区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每日津贴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之商。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灵活就业人员每日津贴标准按本人年缴费工资除以360天计发。
铜仁地区生育补助金规定
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生育第一胎,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铜仁地区规范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
查看全文>>全面讲解2016年铜仁地区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铜仁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铜仁地区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铜仁地区生育保险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铜仁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查看全文>>最新出台的铜仁地区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铜仁地区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铜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铜仁地区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从今年起,本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4%恢复为金融危机前的0.7%。由于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完全由企业承担保费的险种,所以此次调整并不会对普通市民的社保费用支出造成影响。调整后,职工如果月工资5000元,企业需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之前的20元增至35元。
铜仁地区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拥有单位的女职工才能购买生育保险,参保满一年后,在参保期内分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各项福利。同时,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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